2018武汉安博会参展须知

发布时间:2017-07-22

1、参展企业填写申请表(合同)并加盖公章,传真或扫描至组委会;

2、参展企业于一周内支付参展费50﹪订金,余款在2018年元月1日前付

清,并将电汇凭证传真至组委会,否则组委会不予保留原展位,原交订金不予退还。组委会在2018年4月5日前提供《参展指南》协助参展单位做好展前准备工作;

3、参展企业必须保证三证齐全(营业执照、企业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),展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》,为了保护公众安全权益,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的产品参展。以上组委会拥有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。